问题 | 夫妻离婚了,孩子的探视多少时间一次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监护权法规中,通常会规定一个星期只能行使一次探望权利,如此一来,一个月内的探望次数便被限制在了四次以内。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绝对之规,夫妇双方依然有权自行协商决定探望权利的具体行使方式及时间安排。 在此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到孩子日常的作息规律以及学习负担,因此,以一周一次的频率作为探望时间是否适宜自然也需要审慎斟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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