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生完孩子跑了起诉能要多少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有稳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的拟定通常以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为准。
若需承担两个或更多子女的抚养责任则此项比例可以适度提升,然而,普遍情况下抚养费的支取总额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对于那些不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抚养费额度可能根据当年总收益或者同行业内平均收入进行估算,参考上文所述的比例原则。 在婚姻诉讼案件中,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用的过程中,主要依赖三个基本标准: 第一是子女的真实需求; 第二是双亲双方的经济承受力; 第三是当地的真实生活状况。 这些都是在具体判决中所考虑的重要因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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