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可以改孩子姓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离婚手续办理完成之后,当事人有权对其子女的姓氏进行更改。通常情况下,姓氏变更的具体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需要征得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对于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明确同意; 其次,如果是由于宗教信仰发生转变导致的名字变革; 最后,则是因为抱养、解除领养关系、父母离异或是再度结婚等诸多因素引起的孩子姓名变更需求,必须得到双方的共同支持才可施行。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明文规定,每位自然人都应该跟随父亲的姓氏或母亲的姓氏作为自己的姓名,但是,如果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当事者也可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择其它合适的姓氏: 第一,选择其直系长辈血脉中的其他亲属作为姓氏; 第二,因为法定依赖的抚养人之外的人承担了抚养责任而选择被抚养人的姓氏; 第三,只要符合社会公德,且没有任何违反正义的明显理由便可以进行该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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