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抚养费怎么支付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一次性付款方式。
对于承担抚养义务的当事人,倘若其经济状况允许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那么他们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未成年子女所需的全部抚养费用。 2.定期付款方式。 此种支出方式是离婚案例中较为普遍的一种,即按照固定的周期(如每季度或每年)向受益人支付抚养费用。 3.实物替代付款方式。 若因暂时性的经济困境而无法履行支付责任的一方,他们有权使用具有实际价值的物品来折抵应负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