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抚养费最低标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确定上海地区儿童抚养费用的最低标准通常采用父母本月总收入的百分比来作为参考,这一比例为20%到30%之间。
然而,在诸如北京、上海、广州以及深圳这些国内一线大都市中,这一区间标准往往介于人民币800元至2000元/月之间。 若是一个家庭中有两名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那么有关养护费的比例可能需要适当调整,但常见情况下其最高限额不超过父母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针对那些经济较弱且家境贫寒的家庭来说,倘若家中财产稀缺或直接可以说是“无产”的话,法院可能会慎重考量抚养人的实际抚养能力,进而根据实际状况来制定相应的扶养费数值,以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最基本的生活条件。 当然,特殊情形下,比如当子女身患重病或者需要赴海外留学时,抚养费用的标准也可以适度超出上述范畴。 除此之外,若某些家庭缺乏经济收入来源,他们也可考虑将自身财产折算成抚养费代替现金支付,以此来保障抚养子女义务的履行。 如若父母本身具备工作能力,按理来说应当主动承担起支付子女抚养费的责任,毕竟抚育子女乃是众人之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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