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离婚,女孩6岁,孩子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六岁的孩子,如需离婚时的抚养归属问题,需结合双方之优势,以最适合孩子健康成长的方式为原则进行判断。
法院决策时是基于孩子的权益作为最高准则,因此,在争夺抚养权时,务必提供有力的证据,以增强胜诉可能。 若双方条件相当,以下状况的一方可优先得到法院的照顾: (1)已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失去生育能力者; (2)尚无其他子女,但对方已有子女者; (3)孩子长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并获得其帮助和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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