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能够要求对方不迁移孩子户口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然可以,当父母决定离婚并需要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时,孩子的户籍便会随着抚养权的归属而迁移至相应的监护人名下。假设孩子被判定交由父亲或者母亲其中的某一方抚养的话,该方便有权将孩子的户籍页从原先的住址迁移出来;反之,若原户口所在方无需变更地址的话,则可以由另一方进行户口迁移操作,这样子孩子的户口便不需要进行变动了。
法律依据:
《民典法》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