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权的内容是否可以变更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中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6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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