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不愿意见爸爸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孩子不是冰冷的执行标的,是有自己情感的鲜活生命,执行干警无法将其强行交付申请执行人;
而且从孩子的身心健康考虑,对父母采取强制措施必须慎之又慎。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根据不同情形区别对待。 1、如果孩子是被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执行法官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对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责令其改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2、根据子女的具体年龄和实际辨别能力,推断出子女拒绝自己父或母进行探视的真正原因,然后对症下药,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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