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可以正常行使探望权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保障探望权的正常行使,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尽量让双方当事人就小孩的探视权协商一致,说服那些想阻止一方行使探视权的当事人,让他们主动、自觉履行协助义务,真正站在未成年子女的立场上,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探视权的行使是有法律保障的,如果对方不允许探视子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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