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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子女出生证明需要哪些证件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出生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
办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以下证件;
1.新生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或者生育服务证;
4.加盖公章的病例首页、分娩记录;
5.加盖出生医学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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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8:5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