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有孩子抚养权却不抚养孩子的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男方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此时不抚养孩子的话,那女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与男方协商变更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的,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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