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是否允许非婚生子女改名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婚生子女姓名的变更,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
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父母、收养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岁以上的人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姓名变更登记。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伤害、歧视。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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