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一方不给探视孩子怎样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一方不给探视孩子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起诉解决。
双方离婚时如果在离婚协议里有约定,或者法院判决书确认了对方的探视权,另一方应有义务协助执行。 如果拒不执行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罚款或者拘留等手段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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