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致死如何赔偿,什么标准?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赔偿 |
解答 |
我们都知道医疗事故造成死亡支付的赔偿金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其主要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然还有其他赔偿费用,详细很多人都不知道他们的计算方式和标准,下面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这些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和标准。 一、赔偿项目 1、 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 死亡赔偿金 1)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 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计算标准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 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 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如果当事人对最终计算出的赔偿金数额存在着异议,可以申请重新认定结果然后再次计算赔偿数额,实在无法解决的,可以到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我们真诚为您提供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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