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了但是没领证给女方的钱能要回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已然缔结婚约但是仍未能领取相关证书的话,则在特定情境下向女方所支付的款项是有机会取回的。
在此种状况下,必须仔细考量所付金额的具体属性。 若这笔资金被认定为订婚礼金的性质,由于双方尚未建立起合法有效的婚姻关联,所以男方享有权利要求女方归还此项费用。 然而,若这笔付款并非基于任何强制性规定或是主观意愿上的赠与,并且赠与行为已经得到完成,那么取回所赠款项恐怕会变得较为困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