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结婚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们国家,进行结婚登记需要经历申请及审核批准两步环节。
首先,男女双方应亲自赴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结婚申请; 已知悉,内地居民申报结婚时需提交包括但不仅限于户口簿、身份证在内的相关证件以及本人关于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申明。 对于来自港澳台地区的同胞们,他们需要提供满足婚姻所需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并且通过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声明以确保其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再者,华侨朋友应出示个人有效护照,并由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或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 最后,登记在册的外国朋友们则需携带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同时还需向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提交其无配偶的证明,该证明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接下来,婚姻登记部门将对上述这些证件和声明进行详细审核,并询问涉及婚姻状况的相关问题。 如果双方符合结婚条件,他们将被当场登记,授予结婚证书; 反之,倘若有任何一方不能满足结婚条件,婚姻登记部门将本着负责的态度,向另一方解释原因。 为了确保婚姻质量,结婚双方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双方都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为满22周岁,女性为满20周岁; 2、双方都具有主观意愿; 3、双方都是单身,即均无配偶,也不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范围之内。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存在任何一种情形,例如未到达法定婚龄、非双方自愿、其中一方已经有配偶、或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内旁系血亲等,婚姻登记部门将不予受理此次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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