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立案后还可以和解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强奸案件得以立案之后,通常情况下并不存在和解一说。
强奸行为乃严重刑事罪行之一,对受害者的性自主权益及其他基本权利造成了极大侵犯,同时也冲击了社会公共秩序以及优良道德风尚。 一经官方机构立案调查,司法机关必将遵循法律规定的诉讼流程,即展开调查取证,拘留嫌疑人,进行预审与审判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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