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要带哪些东西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式提出离婚诉讼时,通常需要提交如下材料:首先,必须具备书面的《起诉状》,该文件内应详细记载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的个人信息、离婚请求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
其次,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婚姻登记证书等; 再次,若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此外,为了明确夫妻间的共有财产状况,还需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资料,如房屋所有权证书、机动车驾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等; 最后,为了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需要提供诸如家庭暴力、婚外情、长期分居等方面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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