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被男方胁迫结婚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女方有权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明确规定,因他人胁迫而缔结的婚约,受害人享有提出撤销该婚约的法定权利。 鉴于此,当胁迫情形得以消除之际,即刻起满1年之内,受害者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专属申请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另一方面,倘若当事人不幸遭受非法拘束、剥夺人身自由等压迫性措施,其亦有权力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相关申请应于恢复真正的自由之日起满1年之内提出。 在此值得强调的是,婚姻自由是现行法律体系赋予每个人的基本人权,结婚对象及时间选择完全基于男女双方的真实意愿,禁止任何一方以及是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干预或操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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