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我们需要明白什么是可撤销婚姻,它是指违背了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婚姻关系,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结婚自由原则,通常表现为包办或买卖婚姻等不合法方式。
2.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可撤销婚姻中,夫妻双方实际上已经建立起了实质性的婚姻关系。 3.与完全无效的婚姻不同,可撤销婚姻只具备相对性效力,并且存在着一定的时间期限。 依据现行《民法典》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便构成可撤销婚姻: 首先,一方或双方在受到威胁强迫的情况下缔结了婚姻; 其次,如果一方在婚前患有重大疾病且在结婚登记过程中未能向对方坦诚告知相关病情,也将导致该婚姻成为可以撤销的对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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