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网络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网络开设赌场罪的认定主要会依据以下几个关键要素进行考量:首先,行为人需要搭建赌博网站并且亲自或授权他人接受投注; 其次,行为人倘若建立了赌博网站并且提供给其他人组织赌博活动也是犯罪行为; 再者,行为人如果通过某种方式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成,同样构成此罪。 值得注意的是,仅仅作为赌博网站的代理人却接受投注,或者深度参与到赌博网站的资金结算环节,也有可能以开设赌场罪论处。 因此,总而言之,最关键的前提条件就是行为人是否成功运用互联网技术将他人引入赌博活动,并借此从中获取经济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司法实践中,认定网络开设赌场罪,看行为人搭建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网站供他人组织赌博、参与利润分成。代理人接受投注或参与资金结算也可能涉罪。关键是用互联网引人赌博并获利。 二、网络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即实际上具备召集大众进行赌博活动以及建立或经营开放式赌场的犯罪行为。 凡涉及此罪行者,其刑事惩罚具体规定如下: 一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同时还需罚款; 二是情节较为严峻者,将面临为期三年以上但未满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同样需承担罚款责任。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网络开设赌场罪赌资数额如何认定 网络所涉赌博犯罪中针对赌资数额的精确界定,通常参照如下四个方面进行衡量与评估:1.专用于在各大赌博网站上进行投注的相关资金;2.行为者在特定赌博网站上赢得的点数中所能兑换出来的实际金额;3.参与网络赌博活动的赌博人员所动用的赌资总额;4.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账户往来资金中,专门用于网络赌博的那一部分款项。在法律实践操作中,针对赌资数额的准确判定,往往会结合各类证据资料以及具体案件情节加以全面、细致地分析考量,从而提高判断的精准度。然而必须强调的是,由于地域差异性的存在,各个地区可能会制定出一套具有地方特色的赌资数额认定标准及操作手法。 司法实践中,认定网络开设赌场罪,看行为人搭建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网站供他人组织赌博、参与利润分成。代理人接受投注或参与资金结算也可能涉罪。关键是用互联网引人赌博并获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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