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户口在男方家再婚可以登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因故解除婚姻关系,女方户口尚存于男方家庭之中时,其再次缔结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是不受任何阻碍的。
然而,为确保再婚登记手续能够顺利进行,女方 首先需完成户口迁移操作。 具体流程如下: 凭借前次离婚所获取的相关文件资料及证明,女方有权利将户籍从男方家庭中迁出。 在准备再次步入婚姻殿堂之际,女方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在登记之后,可直接将户口迁至现任丈夫的家庭名下。 若女方户口尚未从男方家庭迁出,这并不妨碍其进行再婚登记。 但是,在此情况下,女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构提供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件、离婚证书等相关材料,同时还需签署一份声明书,明确表示自己未曾有过配偶,并且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亲属关系。 最后,男女双方需共同前往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以完成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