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女方要迁户口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结婚之时,女方无须强制迁移其户口,而是应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户口转移操作。
在国家规定中,当个人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而需要更改户口信息时,应当由户主或真实身份拥有者亲自向户口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和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登记。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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