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范围如下:
1.指定传染病。例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其他法定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病。由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 3.有关精神病。例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 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 (二)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 (三)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 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