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维护婚姻自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姻自主权的维护:受害人可以直接起诉加害人,只要有证据证明加害人确实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就可让其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责任。受害人不想走诉讼程序的,也可以和加害人以协商的方式和平解决干涉婚姻的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荣誉权的维护是要及时制止侵权人的侵害行为、要求侵权人立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不愿意履行,公民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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