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起诉离婚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开具双方身份证明。
2、开具双方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者单位等的证明。 3、开具婚姻状况的证明。双方关系是否真的破裂,是否还有调解的空间。 4、开具子女情况证明。需要提供子女人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以及子女是否是婚生或者是属于非婚生、收养、继子女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开具财产、经济状况的证明。开具双方结婚时住房情况的证明。要向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现役军人的配偶在提出离婚的要求时必须要征得军人的同意。但是如果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可以例外。其中婚姻中的重大过错大致包括一下几种: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犯有重婚或者婚外恋、婚外性行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且经家人屡次劝说仍不予悔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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