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不赔偿损失会怎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强奸罪的被告方若未能积极向受害者支付其所遭受损失的赔偿款,那么在判刑方面,很有可能无法获得减轻处罚的优待。
然而,受害者依法享有要求刑事被告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的权利。 若不能满足这一义务,则可能使得刑事被告人不得不面对更加严厉的惩罚措施。 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明白,主动支付损失并获取受害者的谅解,往往会被视为减轻罪犯责任的重要因素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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