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华侨、港澳同胞结婚如何办理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同华侨、港澳同胞结婚按照如下方式办理手续:双方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应当出具有效通行证等证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共同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当场取得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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