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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胁迫结婚能撤销吗?
分类 婚姻家庭-结婚
解答
律师解析:
被胁迫结婚可以撤销。
“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除了胁迫结婚,可以撤销的婚姻还包括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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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7: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