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当兵的结婚必须要婚检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和当兵的结婚不是必须婚检的。婚检并不是强制性的,而是提倡大家在结婚前接受婚检,使婚后生活更幸福。
现役军人与结婚对象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现役军人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 (二)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和材料。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可以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或者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在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法律依据:
《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
军队人员的结婚对象,应当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军队人员不得与其结婚: (一)属于外国公民、无国籍人的; (二)取得国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 (三)不符合军队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对配偶的相关政治要求的; (四)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结婚的其他情形。 军队人员原则上不得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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