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去世兄弟姐妹有农村房子的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死者未留下遗嘱时,依照法定继承规定,姐妹便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在农村房屋的继承事宜中,倘若死者生前未通过遗嘱对房屋作出安排,同时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要么不存在,要么都放弃了继承,那么此时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拥有了继承权。 农村房屋的继承情况较为复杂,其中还涉及到宅基地的相关权益。 要知道,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继承人所能继承的仅仅是房屋的所有权。 而且,继承人只有在房屋存在的前提下,才能够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一旦房屋出现灭失的情况,那么宅基地很有可能会被集体收回。 这就意味着,姐妹在继承农村房屋时,不仅要关注房屋本身的继承问题,还需要考虑到宅基地的后续处置情况,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