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孙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定继承制度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应涵盖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这三个重要家庭成员集合。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如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原本并不列为首选继承人之列的外孙,却有可能通过代理继承手段,取得属于他们父母应得的遗产部分。 例如,若被继承人的子女不幸在被继承人之前先行离世,那么这些子女的母系或父系后代直系亲属——也就是拟提起代理继承权利的外孙们,便有机会代表自己已离世的父母,依法享有原本由其父母所应继承的那一部分遗产权利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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