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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权的丧失是指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此,我们将阐述继承权丧失之概念,即法律规定中,若在特定情形下发生,继承人则不能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之权利。
举例如,故意谋害被继承人;
为争夺遗产实施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
对被继承人进行遗弃或虐待,情节严重者;
对遗嘱进行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情节恶劣者;
以及通过欺诈、威胁等手段强迫或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销遗嘱,情节严重者,以上种种均可能导致其继承权的丧失。
此种制度设计旨在维护家庭伦理道德及社会公正与公平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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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22: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