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遗嘱公证遗产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无遗嘱的前提条件下,办理遗产公证业务时,通常会涉及到如下所需的资料文件:
已故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居民身份证、户籍簿等; 亲属关系证明文档,如婚姻状况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 以及需明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 除此之外,根据实际情况及公证机构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的证明性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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