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异家庭子女的财产继承权归谁管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异家庭环境之中,子女的法定财产继承权利不受父母婚姻状态变更的任何影响。
作为父母血亲关系的延续者,子女在处理父母遗产时应享有的权利是平等且受到尊重的,这其中不仅包括书面上的法律条款规定,也应该包括精神层面的情感依赖和亲情纽带。 唯有当存在法律明文规定的剥夺继承资格的特殊情况,例如故意杀害或虐待被继承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发生时,才会影响到子女的合法继承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仍然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程序公正、公平地继承父母的财产,而他们的继承权则完全属于个人所有,无需他人进行干预或干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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