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的剥夺原则包括什么和什么之间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权剥夺的原则,通常包含两类极为严重的情况,即蓄意杀害被继承人以及因争夺财产而对其他继承人实施谋杀。
对于蓄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无论犯罪行为是否得逞,当事人的继承权都将被依法剥夺; 而在因争夺财产而谋害其他继承人的案件中,无论其谋杀目的是否最终达成,继承权同样会被法律所否定。 此等原则奉行的基本精神在于保障继承过程中的公正性与合理性,尽最大可能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及良好风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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