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包土地继承人必须在一个户口本上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土地承包权益的继受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并不要求所有权利人必须共享同一户口簿。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事宜,应根据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条文以及其原有的承包协议条款作为基本依据进行判定处理。 若该份承包契约以家庭作为整体单位进行签署确认,那么即便家庭内部分成员未共同拥有同一户口簿,只要他们满足了法律法规及承包协议中所规定的前提条件,仍有希望依法享受承包权益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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