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的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还是之前的子女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再婚或者重婚状况之下,配偶将被视为首位和优先的继承权人。
不仅如此,配偶也会与父母及子女们(不区分是否为亲生子女或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共同作为首位和优先的继承权人。 这种规定的寓意在于,当涉及到财产的分配和遗产的继承之时,以上各方都能享受到与他人平等且相等的法律权利和权益。 只要婚姻关系依然保持合法存在,那么配偶即具备了继承对方遗产的基本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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