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子女第一继承人怎么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法定的继承序列,父母与子女毫无疑问地被认为是第一顺位的合法继承人。
其中,正式结婚所生的孩子,或是通过非法手段出生的孩子(非婚生子女),以及经过领养程序而形成的亲子关系(养子女),或因生活照顾产生的亲情关系(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都包含在内。 至于父母方面,除了亲生父母之外,还有法律承认的养父母,同时也包括建立过生活扶持关系的继父母也适格于此范围。 在所有的财产分配流程启动之后,第一顺位的合法继承人将优先获得遗产,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不得提出主张。 若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全部缺席之时,紧接着会轮到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进行继承。 这项规定充分表达出法律对于家庭亲属关系及生活扶持责任的高度重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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