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继承权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情况下,子女对于父母留下的遗产仍然享有神圣不可侵犯的继承权利,这绝不会因为父母婚姻状况的转变而受到损害或干扰。
无论子女属于已婚夫妇之子,或是未婚先孕所生育的子女,抑或是通过合法收养获得抚养权的子女,以及建立了抚养关系的继子或者继女,他们在法律上都享有无任何区别的继承权益。 尽管父母已经进行了离婚手续,但孩子与父母之间的天然血缘纽带不会被抹去,他们的继承权自然也不会因此而消失不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