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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子女涉及以下情况之一,将可能失去法定继承权:
蓄意谋害被继承人;
因争抢遗产实施严重杀戮行为;
对被继承人遽然遗弃或残忍虐待;
以恶意伪造、篡改编造、隐瞒真实或焚毁遗嘱,且情节恶劣;
以欺骗、威胁等方式逼迫或阻止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销遗嘱,其所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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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5:2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