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继承权的认定依据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子女对遗产享有的继承权的确定,其主要依据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了法律意义上的所有亲生子女,例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的子女、非婚姻状态下所生的子女以及通过领养或抚养建立起合法供养关系的继子女,这些子女均在法律层面享有同等的继承权益。 其次,当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且具备合法性时,遗产的分配将严格依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 反之,若被继承人未留下任何形式的遗嘱,则法律规定将按照既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在法定继承程序中,子女通常会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参与到遗产的分配过程之中。 此外,继承人不得有故意谋杀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蓄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否则将会失去法律赋予他们的继承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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