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登记人死亡了,可以过户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产所有者身故之后,其名下的房产并不影响过户手续的正常办理。
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通常需要遵循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法律程序加以处理。 倘若相关人士具有合法且生效时间在先的遗嘱文件,那么便应当按照遗嘱中明确列出的继承人来完成过户手续; 反之,若并无遗嘱存在,那么就需要依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确认继承人名单,进而完成该项财产的转让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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