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人死亡,其弟弟可以继续承包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农村土地承包人离世之后,若其兄弟姐妹作为法定继承人则可依法继续履行土地承包职责,而此类继承人必须为户口所在家庭的专属成员。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如已由个人名义在正常合约期限之内进行承包,那么此权利在承包人过世之后,其相应的承包收益仍可由继承人合法继承。 然而,如果是非个人名义之下,而是透过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等多种形式获取的土地经营权,那么在承包人离世之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同样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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