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继承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所有权继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纷争,将其有效处理的方式主要包括了以下四大关键要素:
首先,我们推荐双方通过理性且友好的对话方式达成共识,在沟通交流过程中应坚守正直、平等及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则。 倘若在私下层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亦可考虑寻求第三方权威机构的协助,借助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调解工作,从而寻找到一种合理且妥善的解决方案; 其次,当双方经过充分的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时,便需要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将争议事项提交至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定; 再者,若仲裁结果依然无法满足各方的期望,当事人则有权选择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法院根据法律法规做出最终的判决。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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