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对配偶一方所接受的遗产是否应视为伴侣间的共有财产,这还需依据特定的情形予以判定。
若先人在遗嘱里有清楚表达其财产仅归于继承人一方,则此类遗产便理应归继承人独自享有; 反之,若是遗嘱未对此做出明示或暗示,那么该部分遗产往往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所获得的以下几类财产,皆将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并由夫妻双方分享所有权: (四)继承或受赠而来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中所述的例外情况不在此列。 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明确指出:以下几种类型的财产将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已明确指定仅归属于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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