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法律规定就其设立遗嘱的行为进行合法、真实性证明的活动。
公证遗嘱的实施流程如下: 首先,立遗嘱人需提出书面申请,且须亲赴本人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交申请,不可遗托他人代为处理; 其次,公证机构受理该申请; 然后,便是对遗嘱的审查环节; 此环节重在查验遗嘱人神经正常与否,拟立遗嘱的内容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遗嘱人对于通过遗嘱对此作出的财产处分是否具有处分权限以及遗嘱人宣告遗嘱时的意愿是否属实等情况; 完成上述环节之后,公证工作人员会针对可以出具公证书的情况,撰写公证书稿件,并将公证书及相关资料整理并报送审批部门审核; 待审批部门核准后,公证遗嘱即告生效; 最后,立遗嘱人可亲自前往发证部门领取公证书。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规定,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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