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民法典下侄子外甥是否有权继承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其继承人并无直接的继承权,然而却享有代位继承权。
若被继承人在生前留下了遗嘱,那么继承人就应依据遗嘱内容进行继承操作; 反之,如果被继承人并未立下遗嘱,那继承人便需遵守法定顺序进行遗产传承。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继承顺序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其成员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而第二类则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其主要成员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当继承行为正式启动时,首先应当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其次才轮到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参与。 如果在第一顺位中尚无任何合法继承人存在,那么第二顺位继承人方可依法获得遗产代管权。 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侄子与外甥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依法并不具备直接的继承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