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是否存在顺序差异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毫无疑问,确实存在这样的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对于遗产的分配问题,将按如下顺序进行: (1)首先考虑第一顺位继承人: 其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2)在上述顺位继承人无法继承时,考虑第二顺位继承人: 即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自继承权行使始,将优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获得遗产,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不在考虑之列。 若仍然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遗产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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